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173

173.除了其它事外

173.除了其它事外,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,他们的来访者,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,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,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。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。在来世,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;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。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,就分成家庭与家庭、家族与家族,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。所以,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。当他们被告知,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,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,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,他们回答说,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。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,就会逃跑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: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,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,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,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
属天的奥秘 #7463

7463.“摩西说,

7463.“摩西说,看哪,我要从你这里出去”表神的真理在他们当中的显现的移除。这从“摩西”的代表和“出去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摩西”是指神之律法(参看6723, 6752节),因而也指神的真理(7014, 7382节);“出去”是指移除,如前所述(7404节)。因为法老召摩西、亚伦表示神之真理的出现(7451节);因此,“从他这里出去”在此表示移除。至于恶人当中的神之真理的出现和移除,要知道,从神来的真理有时向他们显现,是通过一位天使在他们附近出现而如此行的;但对他们来说,从神来的真理不像良善那样经由内层而流入,因为他们的内层已经关闭;它只影响他们的外层。当这种情况发生时,他们充满恐惧,由此充满谦卑,因为从神来的真理的出现使他们不安,并将恐惧灌进他们的内心,这种恐惧就像对死亡的恐惧。但当从神来的真理被移除时,他们就回到以前的状态,没有了恐惧。这一切就是神之真理的显现的出现和移除所表示的。这一切也由法老来代表,当摩西与他同在时,他就谦卑自己,并答应容百姓去祭祀耶和华;但当摩西从他这里出去时,他就使自己的心发沉(8:28)。因为如前所示,摩西代表神的律法或神的真理。
  神的律法和神的真理是一回事,这是因为神的律法表示圣言,因而表示神的真理。“律法”表示圣言,因而表示神的真理,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:
  耶稣说,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,我曾说你们是神吗?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。若那些承受圣言的人,尚且称为神。(约翰福音10:34-35)
  “律法上写着”表示这些话在圣言中的出现,因为它们写在诗篇中。同一福音书:
  众人说,我们从律法上听说,基督是永存的。(约翰福音12:34)
  这句话也写在诗篇中。同一福音书:
  耶稣说,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:他们无故恨我。(约翰福音15:25)
  这句话也在诗篇。路加福音:
  这是照主的律法所写:凡开胎首生的男性必称圣归主;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写,或用一对斑鸠,或用两只雏鸽献祭。(路加福音2:23-24, 39)
  这条诫命在摩西五经。同一福音书:
  有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,说,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?耶稣对他说,律法上写的是什么?你念的是怎样呢?(路加福音10:25-26)
  同一福音书:
  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,从那时起,神国的福音传开了;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。(路加福音16:16-17)
 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,在这些经文中,圣言被称为“律法和先知”(马太福音5:18; 7:12; 11:13; 22:40)。以赛亚书:
  你要卷起法版,为我门徒封住律法。(以赛亚书8:16)
  “律法”表示圣言。同一先知书:
  说谎的儿女,不肯听从耶和华律法的儿女。(以赛亚书30:9)
  又:
  祂要在地上设立公理,海岛都期待祂的律法。(以赛亚书42:4)
  这论及主;“祂的律法”表示主。同一先知书:
  耶和华使律法为大为尊。(以赛亚书42:21)
  耶利米书:
  耶和华如此说,你们若不听从我,不遵行我设立在你们面前所立的律法,不听我仆人众先知的话。(耶利米书26:4-5)
  此处“律法”表示圣言;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律法”表示圣言,它因表示圣言,故表示神的真理,如耶利米书:
  耶和华说,那些日子以后,我要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,写在他们心上。(耶利米书31:33)
  此处“耶和华的律法”表示神的真理。
  “律法”在广泛意义上是指整部圣言,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是指圣言的历史部分,在狭义上是指摩西所写的圣言,在严格意义上是指十诫(参看6752节)。由此可见为何说摩西代表神的律法和神的真理这二者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732

732.创世记7:5

732.创世记7:5.挪亚就照着耶和华所吩咐他的一切行了。
可参看创世记6:22,那里两次提到挪亚“行”了;而此处只提到一次;并且那里用的是“神”这个名,而此处用的是“耶和华”。原因在于,那里论述的是理解力的事物,而此处论述的是意愿的事物。理解力的事物将意愿的事物视为与自己不同且分离;而意愿的事物将理解力的事物视为与自己结合,或如同一体;因为理解力来自意愿。这就是为何那里两次提到他“行”了,而此处只提到一次,这也是为何那里用的是“神”这个名,而此处用的是“耶和华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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